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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订立行为规则?

Public qqj 写于 2010-04-07

  要替孩子订立行为规则不应该太激进,渐渐的约束比较不会引起孩子的反弹。在订立行为规则时,笔者通常会建议先将两项行为列为重点行为,做好有奖励,做不好有惩罚;其他的行为则是列为观察行为,做好的有奖励,没做好也不惩罚。这么做的原因是,一个孩子的问题行为往往不只一、两样,他可能有十项行为需要改进。如果我们规定十项行为都要改,而且做不到就要惩罚,这对孩子来说可能太难了,容易引起他的反弹。如果我们只列出两项重点行为进行奖励惩罚,而其他的观察行为则单纯用奖励的,孩子就不会觉得太困难,就更容易接受规则了。

  举例来说,小全有五个行为缺点,第一是会偷钱,第二是会骂脏话,第三是不写功课,第四是乱丢袜子,第五是不做家事。父母如果将前两项行为列为重点行为,而将后三项行为列为观察行为,他们可以订立以下的规则:

  一、有偷钱行为,打十下屁股,禁止电动一周。没有偷钱行为,每持续一个月,奖金50元。

  二、出现骂脏话的行为,每记录一次就扣当天电动时间10分钟(假设小全每天有45分钟的电动时间)。如果整天都没有骂脏话,就增加电动时间15分钟。

  三、八点以前写完功课,奖金10元。没有达到目标,没有奖金也没有惩罚。

  四、将脏袜子收到洗衣机,可以得到5分钟的电动时间卡,这张卡可以在星期六、日使用。

  五、帮忙做家事(如:倒垃圾、洗碗….),可以累积点数卡,积满10点,可以换一份炸鸡。

  因为重点行为有鼓励也有惩罚,孩子会特别在意这个问题,要改变这个行为就会比较容易。观察行为则是做好有奖励,做不好没惩罚,因此孩子也会乐于接受。如此一来,父母可以全面性的规范孩子的行为,但又不会让孩子觉得这些规则太困难。一旦孩子的重点行为已经改变了,父母就可以挑其他的观察行为来做重点行为,一点一滴的改善孩子个性了。

类别:宝宝成长历程 | 标签: 无标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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